????111年9月12日起防疫新制說明????
針對確診者(或快篩陽性個案)的同班同學及教師,幼兒園提供1劑快篩試劑,快篩陰性無症狀者可上課,如有症狀應儘速就醫。
????常見問答????
Q1 哪時候篩、在哪裡篩:
A:❤以與確診者(及快篩陽性個案)「最後接觸日」為第 0 天(D0),
無症狀者於第 2 天(D2)上學前完成快篩,快篩結果為陰性可上課,
陽性立即回報學校並應儘速就醫。
❤為避免在校快篩造成交互感染,快篩之施作應於 「返家後」 由家人協助
進行快篩;所屬班級之同班同學與教師於離開學校前應全程配戴口罩、
用餐使用隔板。
Q2 有確診者當天要怎麼做呢?
A:❤在「到園前」接獲師生通知確診,班級會盡快通知家長,如有症狀者,
應立即於家中(或醫院)進行快篩,並請掌握學生快篩情形(試劑後補發
給家長)。如無症狀者,可正常到園,並於放學前發放 1 劑快篩試劑,
以完成當日課程為原則,於第 2 天(D2)上學前完成快篩。
如家長有疑慮者可先請「防疫假」。
❤在「上課期間」接獲師生通知確診,班級中如有症狀者,老師將立即聯繫家長
陪同學生返家,於家中(或醫院)進行快篩,並請掌握學生快篩情形。班級中
無症狀者,老師發放 1 劑快篩試劑,以完成當日課程為原則,如家長有疑慮
者可先行請「防疫假」,先行返家;其餘學生於正常放學時間返家,並於
第 2 天(D2)上學前完成快篩。
Q3 912 之後快篩發放對象是否包含 3 個月內曾確診者?
A:❤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引,確診者 3 個月內如無症狀不需再快篩,
因此倘無症狀以不發放快篩試劑為原則;有症狀可向學校領取。
???? 以上說明依據北市教體字第11130759981號函111年8月23日修訂《臺北市各級學校暨教育機構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教育總指引》公告之,如指引有修正將依照最新指引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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