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教育部111年6月28日臺教授國字第1110072910號函辦理。
(公立幼兒園幼生入學即減免費用,家長不用申請,家長繳費與幼兒園原收費的差額,會由行政院支付給幼兒園。)
如家中有未就學寶貝或是就讀私立幼兒園可參考以下說明
2歲以上未滿5歲幼兒育兒津貼(以下簡稱育兒津貼)相關作業說明如下:
(一)育兒津貼於本(111)年8月起再調高發放額度,第1胎每 月發放新臺幣(以下同)5,000元,第2胎每月6,000元, 第3胎以上每月7,000元。
(二)申請資格: 1、幼兒實際年齡滿2歲至未滿5歲學齡之我國籍幼兒,且未就讀公立幼兒園、非營利幼兒園、社區與部落互助 教保服務中心、政府機關(構)與公營公司委託辦理 之職場互助教保服務中心、公立特殊教育學校幼兒部 及準公共教保服務機構。 2、幼兒之父母或監護人最近年度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綜合所得稅稅率均未達20%。 3、幼兒未接受政府公費收容安置。
(三)申請方式:
1、本年7月已領有育兒津貼者,教育部將透過育兒津貼系統直接銜接,家長免重新申請。
2、本年7月沒有領育兒津貼者,請貴園協助轉知家長須自 行申請,申請方式有二:
(1)至「教育部育兒津貼及就學補助線上申請」網站線上申請,申請網址:https://e-service.k12ea. gov.tw/
(2)郵寄或親送申請資料至幼兒戶籍地的「鄉(鎮、 市、區)公所」申請,核定後次月撥入家長帳 戶。
5歲至入國民小學前幼兒就讀 一般私立教保服務機構就學補助(以下簡稱就學補助)相關申請作業說明如下:
(一)就學補助於本(111)年8月起再調高發放額度,第1胎每月 發放新臺幣(以下同)5,000元,第2胎每月6,000元,第 3胎以上每月7,000元。
(二)申請資格:學齡滿5歲至入國民小學前之我國籍幼兒,且就讀一般私立幼兒園(不包含非營利幼兒園、社區與部 落互助教保服務中心、政府機關(構)與公營公司委託 辦理之職場互助教保服務中心、公立特殊教育學校幼兒及準公共教保服務機構)、私營公司委託辦理之職場 互助教保服務中心、私立特殊教育學校與經立案之社會 福利機構。
(三)就學補助作業自本年8月起比照育兒津貼之額度及作業模 式,爰請各園所協助通知家長:
1、本(111)年7月已領有育兒津貼者,教育部將透過育 兒津貼系統資料介接產生就學補助申請案,家長免重 新申請。
2、本(111)年7月沒有領育兒津貼者,請貴園協助轉知 家長須自行申請,申請方式有二:
(1)至「教育部育兒津貼及就學補助線上申請」網站線 上申請,申請網址:https://e-service.k12ea. gov.tw/
(2)郵寄或親送申請資料至幼兒戶籍地的「鄉(鎮、 市、區)公所」申請,核定後次月撥入家長帳 戶。
相關訊息可至「全國教保資訊網(網址:https://www.ece. moe.edu.tw/ch/)」/就學補助與育兒津貼/2-未滿5歲育兒 津貼項下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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